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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实践教学运行与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

2011年04月15日 00:00  点击:[]

说明:1.本表用于跨院(系)实践教学项目审批。2.审批时后附实习(实训)计划与任务书(指导书)等。3.审批通过后方可填写用车单及安排实施。4.本表一式4份,除教研室、课程所在院(系)办公室、学生所在院(系)办公室各存档一份外,还须提前一周报教务处教务科一份,作为过程检查及期末实践教学课时计算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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