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班主任): 根据《杨凌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等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精神,4月2日至4日放清明节假,共3天。现根据学保处要求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班班主任要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做好假期去向登记,假期回家或离开杨凌的学生必须给班主任请假并注意往返路途安全;要严格审查学生请假事由,控制请假学生人数,确保节日前后正常教学秩序。 二、各班级学生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集体旅游,一经发现各班主任要坚决予以制止,学院将给予组织者纪律处分。 三、各班团支部要安排好本班在校学生的假期文化活动,使同学们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 四、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协调和处理学生中的突发事件。要坚持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学院在假期安排有老师值班。值班地点:北校区学子304-101室,电话87073858;南校区学子楼107-133室,电话87088377。 五、4月4日晚20:00时前,各班将本班学生到校情况统计后报分院学工办。一年级报北校区学工办,二年级报南校区学工办。 建筑工程分院学工办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