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
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院党办发【2011】2号文件精神,现将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认真做好领导点评创先争优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安排如下:
一、点评的责任主体
我院的领导点评对象为党支部和全体共产党员。党总支书记负责点评各党支部及党支部书记,各党支部书记负责对其党员进行点评。
二、点评的主要内容
领导点评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一) 对各党支部书记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1.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2.践行承诺情况;3.带头执行政策、推动学院科学发展情况;4.联系师生、服务群众的情况;5.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
(二)对党员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1.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2.践行承诺情况;3.履行岗位职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4.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
三、点评的具体方案
(一)点评方式
领导点评采取集中点评、个别点评、现场点评、随机点评等方式进行。
党总支书记负责对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的点评;党支部书记负责党员的点评。对党员的点评可采取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方式进行,也可结合党员学习培训、“三级目标考核”、部门民主生活会、党员生活会等经常性工作进行。
(二)点评时间
按照中央和省委对领导点评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时间要求,我院开展领导点评工作从即日起到本学期末结束。第一次点评元月13日以前完成,第二次点评二月13日以前完成。
(三)点评步骤
1.汇报情况。党支部及党支部书记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践行公开承诺的情况,特别是党组织和党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等工作情况准备好汇报材料,并在点评大会上向点评领导汇报;
2.领导点评。点评领导结合实际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点评结束后,及时填写《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登记表》或《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接受领导点评登记表》;
3.整改落实。领导点评结束后,认真整理汇总领导点评意见。对于领导提出的点评意见,党支部和党员认真研究讨论,落实整改措施,并将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回复领导;
4.跟踪问效。党支部要根据领导点评内容,结合公开承诺工作,综合汇总分析各方面反映的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领导点评工作与群众评议有机衔接,把本次领导点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下一次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的重要内容。
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