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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09  作者: 


建筑工程学院

关于开展2011年度“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活动的通知
各教研室:

    根据学校人事处通知,我校定于2011年9月份集中进行2011年度“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从事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学的校内专任教师和校内兼职教师。此前已获得“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的教师本次不再参加认定。
二、认定条件
按照《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实施办法》第一条(“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条件)之规定执行。
三、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9月14日以前,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登记表》,并向院办公室提交符合认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9月14日至15日学院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9月16日院办公室将《“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登记表》(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并加盖院公章)和《“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汇总表》(含电子版)报人事处。
(三)9月21~25日,由人事处牵头,联合教务处、科研推广处、实验实训中心等部门审议,提出认定结果。
四、有关说明
(一)《“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登记表》和《“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汇总表》请在人事处网页“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认定实施办法》已经在“建筑工程学院群”中共享,请各位教师认真阅读。
(三)材料报送请按照《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实施办法》第五条(几点说明)中2、3、4项之规定执行。
联系人:王雪妮   87083135
 
 
 
 
 
 
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