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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分院开展师德行为“红七条”警示教育宣讲活动

2017年12月19日 17:28 王锋 点击:[]

按照学院纪委部署,为进一步推进分院党风廉政建设,使分院广大教职工熟悉了解师德行为“红七条”,引导教职工严格按照师德行为“红七条”规范自己的言行,努力建设清正廉洁的师德师风,20171218日,建筑工程分院在水韵楼二楼报告厅举行了师德行为“红七条”警示教育宣讲活动,由学院纪委委员、工会主席史建新进行宣讲。分院党政班子成员及全体教职工参加了宣讲活动,活动由分院党总支副书记程斌主持。

史建新首先传达了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意见明确:建立健全高校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划出对高校教师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七条师德禁行行为,简称师德行为“红七条”。

师德行为“红七条”包含三大层面:国家利益、学生权益等法律政治问题、学术不端和科研腐败问题、性骚扰学生等作风问题。具体为:

1、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2、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3、不得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4、不得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不得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6、不得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7、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史建新通报了全国几起违反师德行为的典型案例,希望全体教职工引以为戒。史建新指出教师是受人尊敬的职业,必须要更好担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教师要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更好担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并要求广大教师严格按照师德行为“红七条”规范自己的言行,努力建设清正廉洁的师德师风。

分院党总支副书记程斌作了总结发言,他号召分院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坚守道德底线,立足本职岗位,立德树人,积极工作,弘扬正能量,认真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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