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分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使分院广大教职工熟悉了解《监察法》,认真学习宣传《监察法》,自觉遵守《监察法》,不断增强法规意识,营造清正廉洁法治的育人环境,9月18日下午,建筑工程分院在水韵楼二楼报告厅举行了《监察法》宣讲会,邀请学院纪委委员、生态工程分院党总支书记李社义为分院全体教职工作进行了《监察法》宣讲。
宣讲会上,李社义从《监察法》的立法背景、监察规定的对象范围、我院的监察对象范围等方面结合高校特点和教师的岗位职责,详细解读了《监察法》相关条款,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公职人员在行政行为中存在的各类风险和问题,对高校干部、教师容易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领域和情况作了介绍;并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原因以及如何牢固树立自觉遵守法律、规矩和纪律意识作了分析。
聆听了《监察法》宣讲,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宣讲会对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监察法》的精神实质提供了很好的指导,今后要继续认真学习《监察法》相关内容和知识,提高政治站位,依法依规履行好工作职责,自觉自愿接受师生监督,同时做好各项工作,推动学院和分院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