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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分院学生期末考试及寒假放假通知

2017年01月10日 00:23  点击:[]

各班级(班主任):

根据学院有关通知精神,建筑工程分院学生于201717日—111日期末考试,112日起放寒假。2017218日(正月二十二)、219日(正月二十三)开学报到注册,220日(星期一,正月二十四)正式上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班班主任务必在期末考试前召开主题班会,对全班学生进行诚信考试及假期安全教育,强调期末考试要求,杜绝作弊现象。做好假期去向登记,教育学生注意往返路途及假期安全并按时返校,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寒假前后各项工作到位。

2各班班主任放假前要深入学生公寓,督促学生在离校前存放好宿舍物品,确保学生宿舍财产安全。贵重物品不要在宿舍内存放。

3.全体学生(包括2017届毕业生)要按时返校报到注册,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注册的学生,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4.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学生可以利用假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做好实践活动记录及总结报告,社会实践活动有关表格可在建筑工程分院网站院系通知栏或学生工作栏下载。(所有参加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必须先返回家中征得家长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务必确保安全。)

5.各班团支部书记、班长,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各社团负责人于2017219 1000在南校区醒钟楼NOB105教室参加新学期学生干部培训会。

6.各班班主任要在放假前提醒欠费学生在开学时按时缴清学费并注册(欠费生在缴清学费并注册后成绩方可记入学籍)。

7.各班班主任在201721914:30组织召开“新学期、新目标”主题班会,查清人数,安排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会后将本班学生到校情况报院学工办年级辅导员处。

8.各班班主任安排学生假期做好对亲朋好友宣传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

9按教务处要求,学生必须同时持《学生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期末考试,证件不齐全的的学生,请尽快到学工办年级辅导员处开具贴有近期照片的证明。(须班主任先签字。)

10.各班班主任在放假一周内及时联系学生家长,确认学生安全到家,并认真填写《假期班主任联系学生家长登记表》。

11.各班班主任再次提醒学生要坚决杜绝网贷消费现象(涉嫌高利贷等诈骗)。           

12.学院与分院从未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假期打工活动,凡擅自参与此类活动的人员发生的一切事情与学院和分院无任何关系。

                                                                建筑工程分院

                                    二〇一七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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